期刊封面
九级伤残!祛斑竟变“毁容”!如何避开美容路
隆鼻纹眉水光针,
祛斑祛皱开眼角,
抽脂拉皮磨骨术,
植发丰唇双眼皮……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现代女性为了完成美丽的蜕变,
在脸上“大动刀枪”已是普遍现象。
但是,小编提醒大家,
一定要寻求专业、靠谱的正规机构,
否则,
小心美容变“毁容”。
一起来看看下面这个案例
竹篮打水一场空
祛斑不成致毁容
2018年11月7日,杨某在肖某经营的新生化妆品店(化名)接受面部护理及面部祛斑治疗。第二天,杨某面部出现掉皮、红肿等现象,杨某通过微信询问肖某,肖某回复称这是正常结痂,不碰水即可,等痂自然脱落,表皮的色素就没了。
杨某听从肖某的指示使用修复产品,但未见好转,反而红肿更为明显并出现局部色素沉着。随后,杨某分别前往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珠海市人民医院、珠海市慢性病防治中心、澳门科大医院就诊,分别被诊断为“面部色斑治疗术后色沉期”“炎症后色素沉着”等。
2019年2月28日,杨某委托广东正光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对其面部损伤进行残疾评定,鉴定结果为:杨某因在美容院被药水烧伤面部致面部色素沉着,累计面积达53平方厘米,构成九级伤残。
维权路上店已倒
老板责任跑不了
2018年12月24日,就在杨某到店接受面部祛斑治疗不久,不具有医疗美容相关执业资格的新生化妆品店已被登记注销。在身心遭受双重打击下,杨某于2019年3月28日将新生化妆品店的经营者肖某诉至香洲法院,请求肖某支付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鉴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21万余元,并退还消费金额3000余元。
香洲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肖某经营的新生化妆品店以及肖某本人均未取得相应的医疗美容执业资格,却非法为杨某提供面部祛斑医疗美容服务,造成杨某面部被药水烧伤致面部色素沉着的损害后果,判令肖某赔偿杨某各项损失合计元,并返还祛斑费用3000元。
肖某不服判决向珠海中院提起上诉。经珠海中院主持调解,近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肖某一次性向杨某支付18万元了结纠纷。
美容路上“坑”太多
如何避开?
女性追求美丽乃天性使然,人人都想拥有魔鬼身材与天使面孔。在医学美容技术日益发达的今天,仙女们在追求变美的路上,可要擦亮双眼,仔细甄别,避开“大坑”!
1
首先,理智评估风险。在决定医疗美容前与专业医生沟通美容项目存在的风险,审慎决定是否接受整形美容。
2
其次,选择专业的医疗美容机构。消费者在进行医疗美容整形前注意核查医疗美容机构和医师的相关资质。
3
最后,注意留存证据。一旦发生纠纷,积极理性维权。
撰稿:苏倩雯 郑俏
声明:本文文字为原创,图片来源于网络,如需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
【来源:香洲法院】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p>
文章来源:《中国伤残医学》 网址: http://www.zgscyx.cn/zonghexinwen/2020/1030/4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