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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总工会为一位重度伤残农民工维权鏖战年(3)
2015年3月12日,昆明中院受理了上诉,同年8月25日,昆明中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一审法院的判决,改判龙纪标与XA公司从2011年4月3日至2013年4月21日这段时期之间存在着劳动关系。
XA公司自然不服,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被省高院裁定驳回。
赵继松的胜诉,对推动后面的工作进展,可以用两个成语——“势如破竹”、“摧枯拉朽”——来形容。
至此,云南省总工会以法律援助模式为龙纪标维权的漫漫征途红霞弥天。
“善攻者动于九天之上”:“公告送达”与“失信黑名单”双剑锁喉
在龙纪标和自己劳动关系认定被多级法院确认,无法抵赖以及诉请法院撤销昆明人社局的工伤认定败诉后,XA公司玩起了与李楠、赵继松、法院等多个方面“躲猫猫”游戏。
“按照它的工商登记地址,XA公司应该在昆明市盘龙区交三桥某座楼里,我去找过五六次找不着,后来好不容易找到这座楼,发现它所登记的这层楼压根儿没有,”赵继松说,“打个比方,相当于你登记的公司在某座楼的6层,但到现场一看,这座楼只有4层,不仅如此,他们更换了法人代表,采取了一切让你找不到它的方式规避法院的执行。”
这种规避官司的方法,在20年前、甚至10年前曾经屡屡奏效,但是,这次它遇到了云南省总工会坚毅执着的决心和信心,在省总委托派遣的两位代理律师以及法院的制度设计和当前社会管理的“大数据”模式面前,结果只是枉然。
2016年7月6日,龙纪标的两位代理律师李楠和赵继松向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提起工伤待遇索赔诉讼。
2017年1月27日,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以〔2016〕云0103民初435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
XA公司支付龙纪标工资3666元;XA公司向龙纪标支付医疗费元、住院伙食补助费元、停工留薪期待遇元、治疗护理费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元、鉴定费300元、交通差旅费1000元,共计元;XA公司自2016年4月起,按昆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每月支付龙纪标生活护理费直至龙纪标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年满六十周岁);XA公司自2016年4月起,按照4400元/月的标准支付龙纪标伤残津贴直至龙纪标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年满六十周岁)。
XA公司依旧“玩失踪”,肉眼所至,踪迹杳无,但这招对于工会人的“慧眼”以及“大数据”之下的“电子眼”,实实在在不堪一击。
《孙子兵法?形篇》云:“善攻者,动于九天之上。”
一张居“高”临下的法网已经悄然密罩在与法律玩游戏者头上。
“审理期间,因为XA公司无法送达,我们觉得只有启动法院的‘公告送达’以解决问题,经过与审判机关多次、反复沟通,办理公告送达。”李楠说。
公告送达是用公开宣告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经过法律规定的一定时间,即视为送达。具体就是将需要送达的诉讼文书张贴在人民法院布告栏内或公共场所,或者借助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刊播。
国内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这份民初4354号民事判决书经公告送达后,于2017年7月13日生效。
判决书生效后,余下的问题是要执行,XA方面仍然蛰伏,但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就由不得它了。
博弈双方都知道,判决生效不等于可以执行,对龙纪标来说,最大、最急迫的问题就是要拿到赔偿款,但XA公司依旧“杳不知其所之也”。
拖下去当然不是办法。
王正钢和李楠、赵继松多次会商,觉得只有请求法院在其权限内依法“动真格”,把XA公司逼出来。
“我们向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沟通,请求将被执行人XA公司列入失信人名单,并发布限制高消费令,”赵继松说,“不仅如此,还追加XA公司股东王××、王×、金××为被执行人。”
在社会管理的“大数据”面前,所有人都无所遁形。
一段时间以后,XA公司终于露脸了,主动找当事人龙纪标要求和解。
2019年2月19日,受龙纪标委托,其弟龙纪快与XA公司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双方的协议约定:XA公司补偿龙纪标52万元,30万元于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剩余22万元在龙纪标配合完成有关肇事车辆理赔手续后十日内支付。
不久,按照约定,龙纪标先后拿到了XA公司赔付的52万元。
法律援助的程序圆满结束,金声而玉振,但宅心仁厚的孔贵华犹嫌不足。
4月12日下午,他当着龙纪标的面,指示省总有关领导和部门,要求继续关怀龙纪标:
文章来源:《中国伤残医学》 网址: http://www.zgscyx.cn/qikandaodu/2021/0226/599.html